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律师】董志强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孟某等人共同组织多人使用名下银行账户收取被害人被网络诈骗钱款共计20余万元后以取现、转账等方式协助转移资金,其中孟某负责与上游人员联系、验卡、现场组织安排、给卡主发放好处费,其他同伙负责开车接送卡主、跟着卡主到银行取现。被害人报案本案案发,孟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办理经过】涉案金额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根据规定法定刑为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孟某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第一被告人,且本案无减轻处罚情节,在此情况下,承办律师多次与办案检察官沟通、递交多份法律意见及类案检索报告,同时协调退赔谅解事宜,调取相关证明材料,积极创造从轻处罚及适用缓刑条件,最终本案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最低刑期三年并判处缓刑。
【办理结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