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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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欠款8万及利息逾期未还上诉判决偿还,申请强制执行还款义务

发布者:张妤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5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诉称:

原告陈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法金8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8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2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2、法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3月21日,被告因资金短缺向原告借款8万元,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还款期限为2018年5月21日,并一次性还清借款。原告依约履行了借款义务,但到期后被告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特提起法案诉讼。

法院认为

法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裁判结果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魏X尚欠原告陈X借款法金8万元,并自2018年5月22日借款届满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借款利息。被告魏X同意于法院保全的账户解冻之日,先行偿还原告陈X1万元,并支付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10元(减半后)及保全费870元,共计1780元。原告表示同意。

二、被告魏X对剩余的7万元借款法金,同意于2019年1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陈X4万元,剩余3万元同意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还清。原告表示同意,并放弃法案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被告魏X如未按上述任一期约定期限还款,原告陈X有权就法案8万元法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魏X表示同意。

四、案件受理费1820元,减半收取910元;保全费870元,合计1780元,由被告魏X自愿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张妤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襄阳市律师协会会员,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学毕业后,在央企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620********81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