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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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特许经营必须要绕开的“坑”

发布者:杨艳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17人看过

特许经营是个大箩筐,它可以将企业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经营管理模式等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一揽子许可出去,是餐饮、教育、服务等行业知识产权获利的最直接办法。

特许经营最早起源于美国。因为其发展速度特别快,频繁出现过诈骗等违法犯罪事件,为了制约和规范这种商业运营行为,我国法律对特许经营特出了一些基本的要求:第一、许可人必须是企业,一般不能是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否则,可能导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第二、许可人至少应该具有2家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应该在1年以上,否则会遭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50万元的罚款。第三、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全面披露信息,若有虚假隐瞒,日后被发现的话,被特许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四、合同签订15日内应该备案,否则将面临1万-5万元的罚款并限期备案,若仍不备案将还要面临5万-10万元的罚款。

所以,如果企业准备做特许经营,以上方面都应该充分考虑,谨慎把关,而不能像签订一般合同那么简单处理,盲目入坑。

(作者:杨艳    预约咨询1894710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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