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可以执行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
股权的主要内容是财产性权利,其他非财产性权利主要是为了保障财产性权利的实现而设置的,股权自身具有并能派生出相当的价值。《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包括了几个方面:
1、应当有已经生效的并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
2、被执行人在相应的公司中持有股份,且具备股东资格;
3、应当优先考虑其他股东的意愿。
二、法院不能执行子公司的其他财产
1、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权益与子公司的自由财产是两个相互分离的财产集合体。
若执行子公司的自有财产清偿母公司的债务,则子公司自身债务的一般担保财产会随之减少,进而损害到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影响到整体市场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