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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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酒后驾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还能获得赔偿吗?

发布者:吕秋莹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3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8年10份,冯X酒后驾驶汽车与玄X停在路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冯X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冯X负主要责任,玄X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冯X因为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冯X要求玄X、玄X驾驶车辆登记车主,及玄X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办案结果:保险公司赔偿冯X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车损、施救费、误工费等费用,支付至冯X个人账户。

办案经过:本律师接受委托后,查询了玄X驾驶车辆的登记情况以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情况,把玄X以及玄X所驾驶车辆的登记车主物流公司,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讼,更大程度维护冯X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冯X的受伤情况做了分析,对冯X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失情况做了鉴定、评估。最后为冯X多争取了合法权益。

律师评析:本案冯X酒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而玄X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因此,本案虽然冯X系酒后驾驶车辆,但玄X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因此,冯X的损失需要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吕秋莹律师,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领域主要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7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