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锦律师 05:00-22:00
马占锦律师
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近十年来专注民商事法律事务的争议解决与风险防控的研究,秉持通过多元化方式化解民商事纠纷,致力于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奋斗。
18893115511
咨询时间:05:00-22:00 服务地区

培训机构跑路,16万学费打水漂?别慌!看马占锦律师如何“神计算”,为你抢回“赠送”的课时费!

发布者:马占锦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1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引言:

当“赠送”变成商家拒退费的挡箭牌“报课就送50课时!”——这样的促销话术,对于每一位为孩子教育一掷千金的家长来说都充满诱惑。然而,当机构突然关门,你拿着合同要求退费时,对方却可能冷冷地告诉你:“对不起,您剩下的课时里,赠送的部分我们不退,只退您花钱买的那部分。”一瞬间,你感觉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当初那些吸引你下单的“丰厚赠品”,难道只是镜花水月?

这并非假设,而是无数消费者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真实面临的困境。今天,我们将深度解析一起由马占锦律师代理的经典案件。本案中,面对培训机构“赠送课时不退”的强势主张,马律师凭借对合同本质的深刻洞察和精准的法律计算,成功扭转局面,为当事人多挽回了近万元的损失。本案二审的改判观点,已成为处理类似纠纷的重要参考,其中的法律策略与计算方式,值得每一位消费者仔细了解。

一、案情回顾:

“馅饼”变“陷阱”,退费起争端我们的当事人刘女士(化名),于2020年底为两个孩子在一家知名教育机构(下称A公司)购买了课外辅导课程,并与A公司的分公司签订了《委托教育辅导协议》,总计支付培训费163,000元。合同约定,其中一个课程包包含“正价课时200小时+赠送课时50小时”,总计250小时,费用49,000元。

2021年9月,因A公司自身债务问题,其分公司停止营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对于剩余费用的退还金额产生了巨大分歧。双方对另一个课程包的退费没有争议,但对于上述包含赠送课时的课程包,争议的焦点全部集中在:那50个“赠送”的课时,到底该不该退钱?

A公司(被告)主张:合同明确区分了“正价课时”和“赠送课时”。消费者只为正价课时支付了对价,赠送课时是纯粹的“情谊行为”,属于无偿赠与。因此,退费只能按剩余的正价课时(8.5小时)计算,应退金额仅为2,082.5元。

刘女士则认为,自己支付49,000元是基于获得总共250小时课程的预期,赠送课时是整体课程包的组成部分,理应一并折算退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刘女士遂委托马占锦律师,将A公司及其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包含赠送课时在内的未使用费用。

二、争议焦点与常见误区,为什么说“赠送不退”是霸王逻辑

一审法院的观点代表了社会上一种普遍但可能错误的认知。一审认为,赠送课时系无偿赠与,刘女士未就此支付对价,故不支持其退费请求,仅判决退还正价课时费用2082.5元。这意味着,刘女士为那50个“赠送”课时所隐含支付的成本,将因机构违约而白白损失。

马占锦律师在接手案件后指出,一审判决落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未能穿透合同表象看清商业交易的本质。在二审中,他系统地反驳了“赠送不退”的观点,并揭示了此类纠纷中消费者常面临的几个认知与实务陷阱:

陷阱一:混淆“商业赠与”与“情谊赠与”。

生活中朋友间请客吃饭是情谊赠与,不求回报。但商家在促销中的“买一送一”、“报课送课时”,在民法上被称为“附义务的赠与”或“商业赠与”。其“赠与”行为的成立,是以消费者完成“购买”这一主要义务为前提的。这实质上是一种捆绑销售策略,赠品的成本早已核算进总价之中。A公司将商业促销包装成无偿赠与,是典型的避责话术。

陷阱二:孤立看待合同条款,割裂整体交易。

马律师强调,理解一份合同必须从整体出发,探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刘女士支付49,000元,其合同目的并非是购买200个小时的课程,而是获取总计250个小时的教育培训服务。合同中将课时区分为“正价”与“赠送”,是商家内部的定价和表述策略,不能改变消费者用单一总价购买一揽子服务的事实。从消费者角度看,正是“总价”与“总课时数”的性价比,促使她做出了签约决定。

陷阱三:机构违约,却让消费者承担促销成本。

本案合同解除的原因是A公司停止营业,这完全属于因培训机构(债务人)原因导致的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让守约的消费者承担因商家违约造成的、对“赠送”部分服务的期待利益损失,显失公平,违背了违约责任制度的基本原理。

三、马占锦律师的破局之辩,穿透表象,重算“单价”

在二审法庭上,马占锦律师的代理意见没有停留在情理上的辩论,而是给出了致命一击——一套无可辩驳的计算方法,彻底揭穿了“赠送课时无价值”的谎言。

核心观点:课时“单价”应重新定义。

马律师指出,在因商家原因导致合同解除、需要计算退费时,不能再沿用合同表面写的、仅针对“正价课时”的所谓“单价”。真正的、公允的“课时单价”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实际课时单价=合同总价款÷合同约定的全部课时数(正价课时+赠送课时)

将该公式应用于本案:

合同总价:49,000元

合同约定总课时:250小时(200正价+50赠送)

实际课时单价=49,000元÷250小时=196元/小时

退费计算:未履行部分均应退还。

合同解除时,刘女士已使用191.5小时,未使用课时为58.5小时(8.5正价+50赠送)。这58.5小时的服务,因A公司违约而无法继续提供,对应的合同价款A公司无权占有,应予返还。

应退费用=实际课时单价×未使用课时数=196元/小时×58.5小时=11,466元

马律师进一步阐明,这种计算方式的法律基础在于“恢复原状”或“返还不当得利”的原则。A公司因违约而解除了250小时的服务义务,却企图保留58.5小时对应的价款,这构成了没有合法依据的获利,应当返还。无论这58.5小时在合同文本上被称作什么,它们在交易实质上是等价的。

四、胜诉判决与深远影响,为行业树立退费计算标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马占锦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法院在判决中指出:

“教育培训合同在约定正价课时的同时,有时也会约定赠送一定数量的课时……商家将赠送课时所对应的‘学费免交’部分,摊入消费者购买的正价课时的成本之中……故赠送课时实质上并不是免费课时。从消费者角度看,其亦是将正价课时与赠送课时一并考虑在价格之中来决定是否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因此,应当将赠送课时与正价课时一并视为教育培训合同的交易标的。”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A公司应向刘女士退还该课程包费用11,466元,加上无争议部分的70,965元,共计82,431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不仅在个案中维护了公平,更为全国范围内处理同类纠纷提供了一个清晰、公平、可操作的裁判标准:因培训机构原因解约,赠送课时应纳入退费范围,并按“总价÷总课时数”得出的平均单价计算退费金额。

五、实务指南,消费者维权“避坑”与“出击”全攻略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提炼出消费者在面对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纠纷时,必须掌握的要点:

1.签约前看清本质,固定证据

破除“赠送”幻觉永远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将“买送结合”的套餐作为一个整体商品来评估其总价和总服务量是否划算,不要被“赠送”字样迷惑。

细化合同条款尽量要求将赠送的课程、礼品、服务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列出,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对于退费条款,要特别留意是否有“赠送部分不予退换”、“退费按原价计算”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保留所有证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课程表、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特别是关于优惠承诺的聊天记录)、宣传广告页等,均应妥善保存。

2.纠纷发生时理性沟通,明确诉求

首选协商与机构明确沟通,提出解除合同及退费要求。明确提出应将赠送部分折算后退费的诉求,并引用类似判例(如本案)作为依据。

自行按照“总支付金额÷总约定服务次数(含赠送)”的公式,计算出公平的单价,再乘以未消费次数,得出你方主张的合理退费金额。做到心中有数,沟通时有理有据。

3.协商不成时果断维权,路径清晰

行政投诉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平台)进行投诉举报。行政机关的介入有时能促成快速调解。

司法诉讼这是最终的,也是最有力的维权途径。本案的成功表明,法院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最后保障。

委托专业律师此类案件涉及对合同性质的认定、计算方式的论证以及证据的组织,专业性较强。聘请一位熟悉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的律师,能极大提高胜诉效率。律师可以帮助您:

精准定性判断机构行为属于违约还是欺诈,选择最有利的诉讼请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专业计算像马占锦律师一样,构建严谨的计算模型,说服法官采纳对我方最有利的退费计算方式。

全面索赔除了课程费,还可依法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一般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锁定主体在机构为分公司的情况下,依法将其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增加责任财产范围,防止“金蝉脱壳”。

刘女士案的胜诉,不仅追回了经济损失,更戳破了预付式消费中某些不诚信商家的营销伪装。它明确地告诉所有消费者:你付出的每一分钱,都对应着你应得的权益,无论这份权益在合同上被冠以何种名称。

当您也遭遇类似“退费难”,特别是对方以“赠送不退”、“优惠部分无效”等理由克扣您的预付款时,请不要轻易放弃。法律的平衡与公正体现在对交易本质的探寻和对公平原则的坚守上。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厘清复杂的合同关系,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是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方式。

马占锦律师团队在处理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美容美发等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善于从海量证据中梳理出关键脉络,精准打击对方的不合理主张。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境,欢迎携带相关材料咨询,让我们为您评估案情,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马占锦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2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12年
    • 18893115511
    •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0.2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56次 (优于99.7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251次 (优于99.8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4288分 (优于99.1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92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马占锦律师IP属地:甘肃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816321 昨日访问量:18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