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一起付款争议"罗生门"
2017年一月,申请人马X(被告)将4批次的牛肉分别提供给“当雄纳XX错畜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共计40.41000元。在买卖过程中,马X已与第三方次XX联系,认定自己就是买主。但是,马X提出要结清这笔钱,次XX却说他只不过是个小职员,买方是被告阿XX。
经过三人核实,阿XX在2017年2月26日签署了一张借条,保证当年九月前全部款项全部支付,逾期不支付10%的费用。但阿XX只付了两万块钱,剩下的40,200块钱还没还。马X在索要未果后,将其托付给了马XX律师。
二、本案争议的重点和困难
1.关于买卖人身份的界定
买家为次XX,买家为阿XX;
没有签订正式的契约,只有口头协议及送货通知;
有一段时间,被告人拒绝承认他是买家,并说他只是“帮助雇员预支工资”。
2. 证明链条有缺陷
该借条的内容比较简略,没有明确货物的具体情况和单价;
出货单上只有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有公司的印章;
由于没有完整的银行汇款纪录,有些是以现金方式进行的。
3. 被告人不愿意履约
被告人的反应是负面的,拒绝接听电话,避免与他人交流;
虽然开了借据,但是没有任何的偿还行为;
企图用“雇员的私人行动”来逃避责任。
三、马XX的辩护战略及突破口
1. 完善的证据制度:完善的证明制度
将所有的出货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进行汇总,并建立相应的时间表;
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被告单位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以确定其为诉讼的适格被告;
为证明被告人是真正的买家,他说服了第三人加XX。
2. 法律地位:与"销售契约"的关系密切相关
认为原告与被告在没有订立契约的情况下已经订立了事实销售契约关系;
援引《民法典》第595条、第626条关于以卖方为购买人负有付款责任的观点;
借款合同被认为是对债权的一种再确定,因此,债权转让的期限应当重新起算。
3.诉讼对策:以调为先,以减少维护权益的费用
在法庭的支持下,自愿提供分期还款计划,以缓解被告人的经济负担;
作为交换,原告愿意承担一部分罚金;
最后,双方以和解的方式解决,被告同意分期付清余款,而原告撤诉。
四、本案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在贸易实践中的困境
1.业务程序不健全,对风险的预防能力较差
在没有订立契约的情况下,只在口头上达成协议就将货物运出;
发货人签字格式不统一,没有单位名称和印章;
没有对买家做基础信用检查。
2.举证责任不明,难以行使权利
业务单据保留不完整,缺少重要的证据;
现金业务经常发生,很难跟踪到资金的去向;
重大信息不能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3.欠债人没有合同意识,拖延症很严重
以"现金流动有问题"为借口推迟支付;
通过更换联系人和经营主体等手段规避债权;
以法律手段来延缓诉讼进程,加大了债权人的维护费用。
五、律师咨询:怎样有计划地预防应收账款的风险?
1.事先预防:标准化业务程序
订立有关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支付期限的书面协议;
请买家在交付清单上加盖印章或签名,并写上自己的名字;
对于不熟悉的顾客,可以提出提前付款或者提出保证。
2.事后管控:强化流程管理
定期核对账目,并取得双方的书面证明;
保存通讯记录,尤其是微信和短信等电子凭证;
如有迟延支付,应立即发出催缴信,以中止诉讼的期限。
3.事后反应:按等级对过期未付帐款进行分类
迟交30日以内:进行友善的交流,理解理由;
60日之内:发出一封正式的催款单;
超过90日: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为官司做好准备。
4.维护证据:制定顾客记录系统
对每位顾客分别建立档案,保留各项业务单据;
重要的交流要尽可能的通过短信或者短信来完成;
对档案进行经常性的分类,以防止遗失。
六、结论:律师并非单纯的收款人,而是一位风险管理人
在该案中,马XX通过证据收集、法律论证及和解战略,使当事人得以追回数年来所欠款项,并免去了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一个真正好的商业法律顾问,应该成为一个"体检医生",一个交易"架构师",一个"防火墙",而不只是一个事后的"救火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