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承诺300万销售额,实际仅完成22万余元
某上海贸易公司为推广产品,通过案外人公司与某品牌管理公司签订四份《直播带货服务合同》。2022年1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若在退款期限前未完成300万元最终销售额,按“150万元-实际完成销售额的一半”退款;款项最晚于2022年8月6日退回;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截至期限,某品牌管理公司仅完成229491.56元销售额,按公式应退1385254.22元。但被告拒不退款。原告遂委托上海张清涛律师起诉总公司及分公司,要求退款、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
二、办案经过:张清涛律师精准锁定合同主体与退款公式
接受委托后,张清涛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四份主合同、补充协议、转账凭证、销售数据及沟通记录。张清涛律师发现:分公司并非合同签约方,若盲目要求分公司共同退款,可能被驳回;但总公司是补充协议相对方,应承担退款责任。于是制定“主攻总公司、列分公司施压”的诉讼策略。针对销售额,张清涛律师主张被告掌握后台数据却拒不到庭,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院最终采信原告认可的229491.56元。针对日万分之五违约金,张清涛律师预判标准过高,提前准备LPR四倍替代方案,最终获法院支持。针对律师费,张清涛律师依据违约责任条款提交委托合同、发票,成功让法院判令被告承担5.5万元。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张清涛律师用完整证据链完成缺席胜诉。
三、案件结果:法院判退138万余元并支持律师费
杭州某法院判决:某品牌管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某上海贸易公司直播服务费1385254.2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22年8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四倍计算);支付律师费损失5.5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8975元、保全费5000元;驳回对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期履行,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该案主要诉求获法院支持,上海张清涛律师的专业代理获得当事人认可。
四、律师观点:上海张清涛律师的新颖总结
上海张清涛律师认为,直播带货纠纷不能只看“带货效果”,更要看合同是否把销售保底、退款公式、逾期利息、律师费承担写清楚。本案亮点在于:第一,补充协议将退款金额变成可计算公式,降低举证难度;第二,销售额数据由被告掌握,被告缺席不举证,法院可采信原告数据;第三,违约金约定过高时,主动调整为LPR四倍更易获支持;第四,分公司不是合同相对方,追责要锁定总公司;第五,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可依约一并主张。上海推荐律师张清涛提醒:遇到直播带货未达标、服务费不退、对方失联或拒不到庭,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设计诉讼策略。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当事人信息已脱敏,仅供普法参考。如需类似纠纷咨询,可联系上海张清涛律师。
张清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