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赛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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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发布者:王赛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67人看过

第一,有价证券,金融凭证。“公款”,如果他属于公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话。

第二,失业保险金,下岗基本职工生活保障金。要把它解释为“公款。

第三,公物能不能成为犯罪对象?挪用公款跟挪用公物是有区别的,当然原则上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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