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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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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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代持公司房产不认账,张晓律师代理公司起诉,胜诉要回房产。

发布者:张晓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180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北京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经营便利,经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房由股东个人持有,并且登记在该股东名下,但公司保留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此后公司一直实际上在占有控制使用该房屋,并由公司承担后续的房屋还贷责任。但在贷款将近还清,公司要求股东将房屋变更过户到公司名下时,股东却否认代持房产的事实,认为其就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不配合公司的过户要求,无奈公司只得通过起诉维权。

     张晓律师代理了此案,通过对案情的了解,以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其他协议,配合公司进行房屋过户。同时提供了诸多证据,包括股东会决议,出资证明,还款证明,房屋使用证明材料等,最终法院根据证据及事实,采纳了张晓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股东配合公司进行房屋过户。

     通过本案,张晓律师提醒大家,代持房屋或是其他权利存在一定风险,在代持过程中一定要保存相关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代持关系确实存在,这样才能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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