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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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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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成功减轻处罚案例

发布者:张晓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1日|分类:刑事辩护 |41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陶某某从安徽省阜阳市、福建省莆田市以明显低于批发价的价格,购进假冒的某有限公司“斯伯丁”篮球,并在自己开设的淘宝店进行销售。被抓获后经审计,店铺销售额共计268万余元(含部分刷单金额)。

    张晓律师在代理该案件后,紧紧围绕认定金额中含有大量的刷单金额,并不是真实有效的犯罪金额,而公安在多次补充侦查之后仍然不能完全确定具体的犯罪金额。因此不能简单依照审计金额定罪,这就避免了被告人被以该数额特别巨大的金额定罪量刑,从而很大程度上争取了减轻刑罚的空间。

    最终结合张晓律师对被告人其他自身情况的辩护。本案在该档量刑幅度内,判处了最低刑罚三年有期徒刑,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和感谢。

    因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紧紧围绕公诉机关的薄弱证据进行辩护,同时家属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尽快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交流,以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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