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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及早介入会见当事人的八大意义

2015年10月20日 | 发布者:郭建良 | 点击:142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及早介入会见当事人的七大意义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

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及早介入会见当事人的七大意义

一、家属的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大部分被羁押,与外界失去联系。家属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不了解案情,二是不懂法。而在此时由于侦查机关由于侦查需要,不会告诉家属案情。因此,焦急、迷茫是大多数家属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托熟人找关系“捞人”成了家属最容易采取的方法,但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由于家属的不懂法,盲目的请托,导致上当受骗的情形屡屡发生,导致“人财两空”。而这时候如果聘请了律师,律师则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帮助,从而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的心理医生。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往往很紧张,此时见到家人聘请的律师心里有安全感,律师的作用就好比心理医生。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孤立无助,在此情况下绝望无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普遍现状,此时他们最想见到的就是亲友和律师,而亲友由于法律的规定,不可能见到他们,律师便成了唯一的希望,由于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且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律师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可以对他们进行会见,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而此时他们的感觉就行茫茫戈壁找到水源一样,感到了希望,使他们稳定情绪,顺利通过侦查机关的讯问,为下来的获得公正处理奠定了基础。

三、了解案情,给当事人法律帮助,及时行使辩护权。

四、监督侦查工作。办案民警不能打骂当事人,更不能刑讯逼供,否则律师可以代为控告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律师的介入无形中变成了对办案人员的一种监督。

五、提前保存和收集无罪证据。如果当事人是被冤枉的,则在会见律师时就可告诉律师真相,同时请律师提前保存一些证据,防止证据过一段时间后灭失。

六、帮助家属办理取保候审工作。

七、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在侦查阶段,律师不再是法律帮助人,而是辨护人,对冤枉或无罪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无罪证据以达到及早获释,获得自由。

提示: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请律师时,要尽量向律师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

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姓名、基本身份。

2、当事人被哪个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关在什么地方?

3、因为什么案由被拘留或逮捕,涉及的罪名?事实要介绍得尽量具体一些。

4、当事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被刑事拘留,这两种拘留有很大不同,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最长15天就能被放出,刑事拘留可能构成了犯罪,要面临被公诉。

5、如果可能,了解一下办案民警是谁,这样有利于律师尽快与办案人取得联系,以便尽快申请会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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