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我退休执业以来受理案件最少的一年,但也是我无罪辩护屡屡成功、开心从业的一年。
2011年9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2011)金牛刑初字第48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时建强(被控贪污罪)宣告无罪;宣判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经过八个月的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上周对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的被告人时建强贪污案作出终审裁定,以(2011)成刑终字第43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抗诉,维持无罪判决。
2011年2月17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辽阳刑二初字第4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夏伟(被控受贿罪)作出无罪宣判。宣判之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案件仍在审理中。
特别提及的是,在我前往辽阳市参加被告人夏伟无罪宣判的前一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对开庭10个月之久的北京大学“季羡林故居被盗案”被告人方咸如作出了同样的“决定”,采纳了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分阶段界定行为性质及财物控制”的无罪辩护意见,于次日先行获释。
至此,2011年一共受理了六个刑事案件,竟然有三个被告人宣告无罪。
在强势司法中国特色日渐凸显的态势中,在“本院不予采纳”司空见惯的司法背景下,能看到如此多的法官对无罪辩护频频采纳,着实令我感受到了法治的些许进步和正在走向独立的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