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希望少补偿,快拆迁。老百姓希望能多给一些补偿。双方立场不同,矛盾随之而来,但许多被拆迁人在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款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使用的方法并不正确。但究竟什么时候我们有权对拆迁方说“不”,请您继续往下看。
一、被拆迁人没有被妥善安置
国家最新拆迁条例明确指出,拆迁之前被拆方必须要得到妥善安置,如果拆迁方并没有合理安置村民,那么我们有权反对拆迁。
二、拆迁方未提前通知国家明文规定
在拆迁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被拆方,并规划出拆迁范围以及补偿方式,除此之外拆迁方还要向社会做出相应宣传和解释。
三、没有出示用地文件
拆迁是国家赋予的法律权限,所以在依法拆除房屋之前必须要出示政府部门审批的征地文件,如果拆迁方拿不出征地证明,我们有权反对拆迁。
四、强制拆迁
如果拆迁方要强制拆迁,必须提前到公证处办理有关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如若不然农户可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未确定拆迁补偿
在被拆方同意拆迁后,双方需确定补偿标准,这里所说的双方是指拆迁方与被拆方。两者之间的补偿协议必须通过双方同意才可以,如拆迁方单方面确定,被拆方是有权终止拆迁的。
如果您也遇到以上5种情况,建议您留存好证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此外,如果您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这三种情况,那您很有可能拿不到补偿款。
一、在耕地上违规修建的建筑物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耕地上是不准修建厂房等建筑物的,若是一定要修建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没有得到允许擅自在耕地上修建建筑物的,这类建筑物将得不到补偿,或者只能得到较低的补偿。
二、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建房
宅基地要先申请,得到审批以后取得建房许可证,才能开始动工建房,但现在存在很多未经审批就直接建房的现象,尤其是一些不满足农村建房条件的人。这些行为都将受到处罚,需要拆除违规新建的房屋,并且在征地拆迁时得不到房屋拆除的补偿。
三、土地上没有经济价值的附作物
拆迁的时候土地附作物补偿是根据附作物的经济价值来决定补偿的费用,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倒塌,土地已经荒废等等,附作物已经失去了经济价值,是不会得到土地附作物补偿的。
快看看自己家有没有上述这些情况,能避免的损失咱们尽量要避免,将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去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如何判断面临的征地拆迁是否合法?
第一,向征收方索要手续
不管是谁,要占地或是拆迁,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就算征收方拿出了批文,我们应该注意批准时间是什么时候,例如,2008年的征地批文在2017年使用是否仍然有效?答案是:无效!大家记住,这种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超过即为失效。
第二,看看自己是否看过公告,签过字
国家对征地前的工作有严格的流程规定,征地之前会让大家在土地状况调查文件上签字确认,否则当地政府就不能上报材料,国家根本不可能会批准拆迁;当然也有未经土地使用人签字确认而批准征收的,要么是假签字,要么是没有签字,这种批文肯定是不合法的。
第三,去当地国土局咨询查证
老百姓作为被征地人,有权申请查看是否批准了土地征收及征收的相关内容,这是被征地人的基本权利,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剥夺。如果咱们去国土局申请查证被拒,被个别人以不合法并且无理的方式和理由搪塞、制止时,这里面保不齐有什么猫腻。但是对方越是掩盖,咱们越应当深究其合法性。可以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为自己达到伸张正义、成功维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