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短评:该搬的不搬迁,不该搬的猛搬迁!

发布者:北京新翰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9日|分类:拆迁安置 |522人看过

9月28日17时28分左右,浙江省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据遂昌苏村山体滑坡现场联合抢险救援指挥部通报,截至10月7日22时,27名失联人员中已搜救出18人,确认均无生命迹象,仍有9人失联。

这样的地质灾害每年都在发生,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知性,公众除了震惊之外,也只能哀叹却又无能为力。

然而,据新华社报道,事发地苏村早在三年前就被列为“灾害隐患点”,并应实施搬迁工作(10月7日《新京报》)。可见这次山体滑坡并非是完全由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事故,而是掺杂了太多人祸的影子。

既然三年之前就已列为灾害隐患点,苏村为何迟迟不能实施搬迁?笔者相信,对于事关个人生命安全的拆迁,不会有人无故反对或者拖延,那么迟迟不能动迁的原因究竟何在?

如果这里是“黄金宝地”,早就有人开发利用了,即便斥巨资也会在所不惜,哪怕动用黑社会也会采取强制行动,因为无利可图,结果长期无人问津,27人失联显然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有关。该搬迁的不搬,不该搬迁的猛搬!希望这次地质灾害事故的幕后真相能够被揭开,将不作为者绳之以法,如此才是真正的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