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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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你必须掌握的几点常识!(四)

发布者:王刚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300人看过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如何追究其责任?

答:关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离婚协议订立时,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有履行的义务,主要内容是财产分割方面。

二、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会受理。

三、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但应当⑴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一年提出的,法院不会受理;⑵只能针对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提出变更或撤销,不能就其它方面提出。法院经审理发现在离婚协议签订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的,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四、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或裁定的,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婚内获赠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答:一方婚内获赠的房产,大致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赠与几种情况。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了是给一方的房产,那么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是给一方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属于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遗嘱或赠与合同上是否指明,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赠与人的主观意愿。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法律规定的继承财产的方式。一方婚内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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