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案例一、2019年5月,陈某与李某因交通事故发生冲突,陈某狠狠打了李某左面部。后经司法鉴定,导致李某左耳鼓膜穿孔,系轻微伤,公安机关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五日以及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0年4月,崔某因索要工钱未果,与老板吴某发生冲突,打斗中吴某面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吴某右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二级。崔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为什么同为鼓膜穿孔,但一个是轻微伤,一个是轻伤呢? 耳包括外耳、中耳和内耳三部分。外耳包括廓和外耳道,外耳道长约3cm,与鼓膜相连;中耳包括鼓膜、听小骨、鼓室等;内耳包括前庭、半规管、耳蜗等。外耳负责收纳外界声音,中耳将声音转换为鼓膜振动,内耳感受振动,传导给中枢神经感知声音,从而做出反应。 其中鼓膜承担着将声波转换为振动,并传导给内耳的桥梁作用,鼓膜是耳部最为薄弱的部位,易受损伤,受损伤将直接影响听觉。耳部受伤,除了鼓膜穿孔外,还有耳郭创伤、听力减退、鼓室积血等情形。 鼓膜受到外力击打出现穿孔后,有一个治愈的过程,如果经过治疗在六周内愈合的,则不会对听力产生太大的影响,为轻微伤;如果经过治疗,在六周内未汉愈的,则会对今后的听力产生较大的影响,为轻伤。可见,法律以在一定时期内是否治愈作为轻伤与否的标准。 在结合外力打击耳部后耳部受伤部位、受伤严重程度、是否造成听力障碍等情形,法律对伤害后果划分了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等五个等级标准。轻微伤最轻,重伤一级最重。如果经过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不属于刑事犯罪,按照一般治安案件处理,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即可;如果鉴定为轻伤二级或以上的,则构成了刑事犯罪,行为人要接受刑事处罚(这里只针对故意伤害行为所致的耳部受伤)。 外力打击耳部致听力受损的,一般用听力阈值(听阈)来进行测量受损情况。听力阈值是人能够听到的最小声音的数值;听力越好,则阈值越小;听力越差,则阈值越大。通常用分贝dBHL表示。 0 ≤听阈≤25dBHL 听力正常; 26≤听阈≤40dBHL轻度听损; 41≤听阈≤60dBHL中度听损; 61≤听阈≤80dBHL重度听损; 81≤听阈≤90dBHL几乎听不到声音; 91≤听阈 失聪。 耳部受伤,往往会伴有听力受损,是构成轻微伤,还是轻伤还是更高等级伤害,要根据伤害当时的情况,治疗自愈情况以及听见衰退情况综合分析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 面部、耳廓损伤 5.2.1重伤一级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5.2.3轻伤一级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5.2.4轻伤二级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O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5.2.5轻微伤 f)耳廓创。 5.3 听器听力损伤 5.3.1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5.3.2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b)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c)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3.3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3.5轻微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