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2022年06月06日 | 发布者:王金龙 | 点击:17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哪些来源:华律网整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劳动者的签约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劳动者的签约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应的签约能力和劳动能力;双方是否协商一致;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等

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哪些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的签约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2)劳动者是否具有相应的签约能力和劳动能力;

(3)双方是否协商一致;

(4)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何规定

1、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的赔偿金。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上一篇:男子为买房和朋友妻子“假结婚”后身亡!留下一笔银行贷款该由谁还?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没有更多文章。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王金龙律师 入驻13 近期帮助过:17843 积分:42843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王金龙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王金龙律师电话(15931829896)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593182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