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婷律师

  • 执业资质:1330420**********

  • 执业机构:浙江永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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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不会承诺案件结果──这样的律师更值得信赖

发布者:许小婷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420人看过

在本律师接待的诸多委托人或者咨询人中,经常会被问到,此民事诉讼能否胜诉或者这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能否判决无罪、罪轻?假定你不能作出肯定的回答,或者仔细地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他们仍会有所失望、甚至可能会失去对律师的信任。

今早,本律师接待一位被告人的亲属的咨询,对方很直接地问,出多少钱能够搞定被告人从看守所出来?试想,一个还在侦查阶段的案件,一是还没了解案情,二是被告人是否确实涉嫌犯罪,三是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况且亲属的所谓出来并不一定意味着暂时获得自由)。所以,我坦诚相告,不能因为亲属的高额应许而作虚假的承诺。

一个民事诉讼的案件,作为原告想要获得胜诉,取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确凿、完整,作为被告能否挽回被动局面,取决于被告是否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依据不充足或者不真实,是否有反诉的条件存在,每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其背后或许有错综复杂的情节;一个刑事案件,被告是否能够被宣判无罪或者罪轻,取决于被告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那么这些证据如何收集或者调查取证,都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来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当然,有些诉讼的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比如相关证据、法官对案情的理解和倾向性、国家政策、诉讼策略、律师的个人能力与努力等等,而且有些当事人可能有意或无意对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夸大,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缩小、甚至只字不提,也可能限于当事人对纠纷在法律性质认知上的偏差,而这些事前不甚明确的事实,会随着庭审的进行而展开,或者误认为正确的事实会随着对方一些证据材料的出示而发生变化。律师唯有保有一颗正义、善良的心,通过自己的技能、办案策略最大限度地影响案件的结果,最大化地实现当事人的利益。那些胜诉的案件,那些无罪案件,那些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所取得的理想结果,无一不是有专业水平的律师通过据理力争、据法力争而得到的。

一位律师的声誉和案源靠的是自己的能力、品质和口碑,这才是律师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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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200111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第二十六条“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4320日通过)第十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2008528日通过)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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