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最可恶,没的说当然是那些马路上横飞出来的杀手——“碰瓷的”,对于他们,估计所有车主遇到都会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踩油门再说!!!当然这里描述的应该是大家的内心戏,真的不是小编怂,而是现实中此情此景不管大家心里怎样膈应,也只能先忍着怒气和冲动收起那踩在油门上的一脚,否则真出了人命把自己搭进去简直得不偿失!那么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呢?别急听小编给你阐明相关法律利害再做决定也不迟!
一、“碰瓷人”可能要面临的法律责任
所谓“碰瓷者”无非就是图“钱”,他们对钱的追求已经超出了常人的理解范畴,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去犯险以在短时间内获取高额违法收益,对于他们,法律也不是摆设,自然是有相关法条惩治他们的,比如以下:
1、情节轻微,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很可能会触犯《刑法》相关犯罪,比如:
(1)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以上追究“碰瓷人”各种责任的前提是: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是“碰瓷者”。
当然以上追究“碰瓷人”各种责任的前提是: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是“碰瓷者”。
当然以上追究“碰瓷人”各种责任的前提是: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是“碰瓷者”。
可以调取附近监控查看,也可以在自己车上装上行车记录仪,或者你有什么其他方法证明也可以!!!
二、被“碰瓷”司机可能要面临的法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能证明对方就是“碰瓷者”的这里没有责任。依据:《民法通则》123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刑事责任
(1)违章+操作不当将其撞伤\死的,难免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任性故意将其撞伤\死的,难免故意伤害\杀人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
大货车撞死碰瓷人法院:白撞无责!!!
李某和同伙赵某、王某、何某四人合谋驾车碰瓷,他们选定了一辆大货车为作案目标,并按计划实施碰瓷,但结果却没他们想象中的完美,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司机王某发现情况后反应不及,直接将李某当场撞死,后来双方为赔偿闹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自愿参与碰瓷,表明这一行为是符合其意愿和利益的,体现了其人格自由,因而没有损害其权益,不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内。另外由于货车司机王某属于正常行驶,并非故意或者过失撞死李某,所以货车司机王某不构成任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