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 ||||||||
名 称 |
| |||||||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
| |||||||
住 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设立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职务 |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公司类型 |
| |||||
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 |||||||
经营范围 |
| |||||||
经营期限 | □ 年 □长期 |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
股东 (发起人) | 名称或姓名 | 证照号码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发起人) |
|
|
| |||||
|
|
| ||||||
|
|
| ||||||
□变更 | ||||||||
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案 | ||||||||
增设分公司 | 名称 |
| 注册号 |
| ||||
登记机关 |
| 登记日期 |
| |||||
清算组 | 成员 |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其他 |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 |||||||
□申请人声明 |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 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 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下一篇
内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上一篇
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