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佳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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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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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安置房,能直接过户给我儿子或者女儿吗?

发布者:丁佳倩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4日|分类:拆迁安置 |916人看过


2015年1月,老吴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了想将其名下一套位于青浦区安置房卖出的老王。在和儿子小吴一起看过系争房屋后,老吴当下决定买下这套房屋,给小吴做婚房用。

一星期后,老王作为卖方、老吴作为买方先后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在这两份合同中,双方约定由老吴购买系争房屋,房屋总价为68万元,2015年2月10日前先支付58万元,剩下10万元于办理房屋过户支付再行支付。同时,还约定了双方确认在2017年8月19日前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岂料世事如棋局局新。2017年4月左右,因为政策的变化,老吴发觉其不再具有购房资格。这时,老吴主动与老王协商,欲将房屋过户至其有购房资格的儿子小吴名下,老王表示同意,同时收了老吴5万块钱的加名费,但二人并未就协商的事项写下任何书面协议,仅有一份录音证据。



2017年6月18日,小吴作为新的买方、老王作为卖方在无其它协议的情况之下,直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老王将系争房屋出售给小吴,房款133万元,2017年7月1日前办理过户手续。该份合同对于房屋的交付、付款时间等均未进行约定。

2017年6月22日,小吴和老王共同至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小吴在当日缴纳了相关的税收。但因系争房屋在网签时并未满足过户条件(三年期间未到),小吴只能先撤销网上合同备案并申请退税。当时,老王表示待房屋满足过户条件后双方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同样,该次对话双方并未留下任何书面证据。

2017年7月4日,系争房屋已经满足过户条件,老吴父子再次致电老王欲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老王一口回绝,称既然第二次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是133万,双方就按133万过户,态度强硬。老吴父子在强烈要求老王按照三人昔日所约68万过户未果的前提下,只能无奈委托笔者,诉至法院。




案件分析及争议焦点


不得不说,在该案中,老王在法律上还是占有较大优势的。法律讲究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在庭审中,老王的委托律师也提出了这样的代理意见——老吴不具备购房资格,其和老王的合同属于双方一致同意协商解除。那么就不能说小吴因为是老吴的儿子,在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中理所当然的继承第一份合同的内容。再者,既然第二份合同中记明的合同金额是133万,那双方就应该按照133万履行合同,此乃合同法之本意。

对于该意见,笔者自是有所保留。法律的解释和运用,不能仅仅僵硬的套用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而是在于寻求当事人的内心真意。鉴于老吴在长期做小生意的生涯中养成的通话录音习惯,笔者得以得到其和老王在房屋买卖整个过程中的重要录音。其中就包括2017年4月老吴在发现自己没有购房资格时和老王的这段关于改名的重要录音,在录音中,老王表示:“今天我过户给你,你儿子去办证你还要付钱,产证上加一个名字多少钱你心里有数。我这房子你都住了三年了,你多少给我补贴一下,这事我就愉愉快快给你办了。”“你贴我五万块钱,你随便跑去哪里你去跟人家说,多不多?”“今天也不多说了,就这样了,五万块钱,你把钱搞好,你打电话给我,我帮你把事情办了。”“七月一号以后嘛,跟你一块去签了不就好了?”

同时,笔者数次至青浦区税务局,调取到小吴和老王所签《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所涉询价单,在该份询价单上,清楚记载涉案房屋的税收评估价为133万。并且,笔者在多次努力沟通之下,找到了目睹过该案两次过户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保安,作为该案的证人。


故,笔者向法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小吴虽然申请撤销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网上备案手续,但其与老王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未协商一致解除,老王依旧应该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根据老吴与老王的电话录音,在老王同意老吴支付5万元的加名费用后,老王也未提出重新约定价格。询价单、第二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对于133万的支付时间和方式都未做约定,显然与交易习惯不符。故小吴和老王按照68万元和5万元来交易房屋,方为双方内心真意。

后,法院支持了笔者意见。小吴也表示,他爸爸终于能睡一个好觉了,打官司的这几个月,一个好觉都没睡着过。



律师总结


老吴家的这起官司能够赢,除却老吴固而有之的录音习惯外,小吴在第一时间寻求律师介入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该案中,录音证据、证人证言对案件的胜诉起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直接证据相对薄弱的情况下,由律师来组织间接证据从而证明案件事实,就显得非常重要。

最后,还需提醒读者的是,在安置房的交易中,除却那些老生常谈的注意“五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资料等事宜外,更需注意的是买卖双方之间对于合同内容的任何改变,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不然,或许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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