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合同类的纠纷,看似简单,但在法院审理的时候却相当注重细节。以该买卖合同为例,在法院庭审之时,就合同何时成立、双方当事人的付款交货方式、甚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都做了详细的询问。
本案虽是缺席判决,但原告方也万万轻视不得。任何一个细节上的倏忽,都会导致法院对你诚信的怀疑。
此案对于一般人的告诫是——在涉及到任何交易之时,切记留好当时所有的证据。
判决书中最后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未及时付清货款,是造成本案纠纷的原因,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该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偿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起算时间应为起诉之日,故对该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该判决书中法院询问的事项,可作为一般合同类案件处理之时,律师和当事人都做详细思考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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