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1月23日《2016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2017年或2017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一、河南省城镇居民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2.92元/年;
二、河南省城镇居民2016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8087.79元/年;
三、河南省农村居民2016年人均纯收入11696.74元/年;
四、河南省农村居民2015年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586.59元/年。
五、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920元
注:第一至四项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1月23日《2016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更新。第5项来源于2016年6月24日《关于使用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一文,每年6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