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交房租,商场是否有权利锁门?
张某在租赁商铺时,多次得到承诺会很快将客流量提上去。可快两年了,不仅客流量上不来,连招商都没招满。想要退租,却被合同限制,张某据交房租,铺门也被市场方上锁。张某仔细研究合同后发现,合同上除了他的义务“房租缴纳期限”外,对方承诺的达到开业条件的说法根本没有体现,只是当时负责人口头承诺,以及张某与各任负责人的聊天记录有所体现。
评析: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要求,比如需要确认微信使用人就是案件的当事人,要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被篡改;获取聊天记录的途径和手段要合法等,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并且现代法治社会,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等私力救济,因此,除非紧急情况。市场方是没有权利锁门清东西的。同时要注意,市民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具体、明确,对方的承诺应当在合同上显示,避免对方偷梁换柱。另外,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当及时向法院等有关机关寻求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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