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及三期认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施行)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人身损害赔偿三期鉴定(天津)——鉴定、医嘱、误工期可以到定残前一日。
诉讼管辖
1、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车辆最先到达地)——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合理确定起诉地点。
2、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车辆注册地、事故发生地、运输目的地。
伤残等级及三期认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年1月1日施行)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2004)
诉讼管辖
1、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车辆最先到达地)——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合理确定起诉地点。
2、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车辆注册地、事故发生地、运输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