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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发布者:胡世强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2日|分类:行政复议 |307人看过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赔偿申请,一般是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当事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存在争议的话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国家赔偿时一定要请律师。针对具体问题,下面由重庆刑事律师胡世强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所帮助。

申请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1、提出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申请赔偿人应当按要求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的话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走到了向法院起诉的这一步,整个起诉的流程和一般的民事纠纷基本上就没有任何的区别,主要是向法院起诉之前还有其他前置性的程序。比如行政复议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赔偿机关不一定会直接拒绝当事人提出来的赔偿。以上内容就是重庆刑事律师胡世强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胡世强律师,他会给您最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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