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梅律师

  • 执业资质:1230120**********

  • 执业机构:黑龙江龙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去世,儿女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者:杨晓梅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2日|分类:继承 |6571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法规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因父母已经去世,其父母承包的土地应被村委会依法收回。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