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金万英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12日 104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机构: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案件经过:
2020年4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支付本案委托人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22544.25元。
亮点:
本案的亮点和争议焦点在于误工费的核算标准问题。委托人受伤前入职亲戚公司,平时工资都是现金支付。受伤后,误工期内没有参加工作。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公司支付每月10000元工资。公司同时出具收入减少证明其月收入10000元。法院最终酌情参照2018年度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6590元/年计算误工损失72158.33元。
办案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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