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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王军峰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0日|分类:律师文章 |320人看过举报

 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常被称为“公司法人”(实际上这种说法是非常不规范的一种习惯性表达),是指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如《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一般情况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非常值得高兴和骄傲的一件事, 意味着担任此职务的个人就此成为公司“一把手”,对内可行使相应的职务权力,对外可代表公司从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并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谓风光无限。

 

 然而,随着我国创业潮的兴起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公司老板不愿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是将这把头号“交椅”让与他人,甚至不惜高薪聘任。更有甚者,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使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因就是公司各种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导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也相应增加,而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投资人却不愿承担该风险。


 总的来说,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民事法律风险

 

 在民事强制执行案件中,公司若因侵权或合同纠纷导致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及高消费行为。比如,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仓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若被限制高消费的法定代表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前述高消费行为,执行法院将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法律风险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可能会涉嫌相关刑事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比较常见的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另外,在已全面实现企业营改增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风险非常大,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予高度重视,以避免涉嫌犯罪。


以上法律风险,每位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有可能涉及,建议在履职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避免深陷风险漩涡。毕竟,自身安全重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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