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为 (借款用途),现收到XXX(身份证号:234567…0898)以 (支付方式)出借的¥X0000.00元(人民币X万元整)⑦,借期X个月⑧,月利率X‰(X分之X)⑨,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XX‰(X分之X)⑩计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由逾期产生的追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费用)。 如发生争议,双方有权提交XXXX法院管辖。
立此为据。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765432…1817)
贰零壹叁年陆月捌日
备注:借款人确认以 省 市 地址作为相关通知及诉讼等材料送达地址;若发生地址变更,应向出借人书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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