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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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随意辱骂民警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1100人看过

人民警察是我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非常重要的力量,在现实生活中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时,因为不被当事人理解,受到辱骂是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随意辱骂民警会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依据我国法的规定,行为人对民警进行随意的辱骂,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寻衅滋事罪的表现,但也是侮辱罪的表现,会构成什么罪,要依据具体案情才能确定,尤其是行为人的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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