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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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会追究法律责任吗?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935人看过

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两者含义差不多,顾名思义,就是未经他人许可,就将自己的产品对外宣传是某某专利,但是实际上没有权利适用该专利,那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会追究法律责任吗?

律师解答:

利用他人专利作品成立公司很可能涉嫌假冒专利罪。这属于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那么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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