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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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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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咨询:男子伪造父亲脑肿瘤骗捐1.5万,诈骗罪怎么处罚?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285人看过

近日,一男子伪造父亲脑肿瘤利用他人的善良骗捐1.5万。

  2019年10月,徐某在网上下载了一些住院的照片,还下载部分诊断证明书、检测报告单、收费票据等图片,把上面的信息进行PS,伪造出了自己父亲在某医院治疗脑肿瘤的假凭证,并将该虚假的求助筹款信息发布到“水滴筹”。

  12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通过“水滴筹”平台骗取捐款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生活中不钩心斗角,对任何人都要友善。但是有些人却对别人的善良动歪脑筋,利用他人的善良骗取他人的钱财。沈阳刑事律师普法:诈骗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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