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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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男子酒后口角持刀刺伤两人致死,持刀杀人怎么判刑?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677人看过

2021年3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双城区周家街道东安村村民)刘某江与同村刘某甫、董某才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持刀将两人刺伤致死。17时许,双城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及时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江当场抓获,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现如今是法治社会,国家法律对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都是进行了十分严密的保护的,同时对于这个权利的侵犯也是有着相当严重的处罚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杀人的量刑的。

  持刀伤人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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