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宝山公安分局接到报警,表示,某小区一没有熄火的车辆内有两名女子疑似昏迷。
警方抵达后,将驾驶员高某和乘客武某叫醒,车内酒味儿浓烈,因此,警方认为高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将两人带走接受调查。
调查后了解到,此前,高某和武某在朋友家中喝酒,然后,高某开车回小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3mg每ml。
目前,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另外一位女性不但不配合调查,还无理取闹,损坏了派出所的办公措施,被行政拘留。
沈阳刑事律师普法: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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