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 执业资质:12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沈阳刑事律师以案说法:别人拿我手机私自给自己转账犯罪吗?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1249人看过

案情回顾

24岁的张某与同村的贺某是关系不错的朋友,贺某有个家境殷实且收入不菲的女朋友魏某,因贺某没有收入来源,为人大方的魏某一直借钱给贺某,贺某也习惯了用女朋友的钱,并且知道女朋友的支付密码。

没想到,一直跟在一旁的张某却起了贼心,他偷偷观察,逐渐掌握了魏某的支付密码。

一天晚上,听闻魏某住院,张某与贺某一同去医院探望魏某,闲谈之间,张某谎称要用魏某手机玩,拿到了魏某的手机。

拿到手机后,张某立即打开魏某的微信,向自己的微信账户转账3156元,为了掩人耳目,他还将转账记录删除,企图瞒天过海,怎料被魏某发觉并报了警。

案发后,张某退赔魏某3156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构成盗窃罪,根据本案事实及情节,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盈信刑辩律师团队,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领域覆盖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涉黑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等。沈阳专业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刑事辩护业务,请拨打沈阳盈信刑事律师咨询电话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