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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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普法:发布虚假广告犯法吗?哪些行为会构成虚假广告罪?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775人看过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可能都会被一些虚假广告欺骗过,我们在受到利益的损失时却不知所措。其实发放虚假广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对于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虚假广告罪的行为有哪些呢?

  一、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的标准

  本罪属情节犯,其不仅要求具有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所谓情节严重,

  1、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

  2、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

  3、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5、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

  6、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等等。

  二、虚假广告罪的行为

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作虚假设计、制作,指使广告发布者作虚假发布或以高价发插刊广告等。广告经营者明知他人要求制作、设计的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制作、设计,或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或明知内容虚假仍决意发布。既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向社会广为散布,让不特定公众知悉其内容;也可以采取树立广告牌、横挂广告横幅,树立广告立体图案,书写广告语,散布广告传单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只要能使不特定的多人知道其所宣传的内容,不论其形式如何,都可以本罪的发布广告行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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