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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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专业刑事律师普法:对残疾人量刑标准会减轻吗?残疾人犯罪怎么处理?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438人看过


对于残疾人犯罪这种情况,如果犯罪,他的量刑标准会不会减轻呢?但是要根据相应的条件来看待,一般来说,常见犯罪量刑并不会减轻,除非是那种聋哑人才有可能减轻,所以说不会因为是残疾人就会特殊对待。沈阳专业刑事律师解答:残疾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对残疾人量刑标准会减轻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又聋又哑的人,又称聋哑人,是指丧失听觉能力和口头语言能力的人。盲人是指丧失视觉能力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尤其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根据他们的经济条件和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有的可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完全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

  二、残疾人杀人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残疾人犯罪怎么处理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挽救一般失足的残疾人,使他们重新走上新生。

在我国只有两种情况下的,才不会认定构成犯罪,一种是年龄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另一种就是精神状态有问题的。除此之外,即使是残疾人,在杀人之后也是会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也是会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如果这里的残疾人属于聋哑人或者盲人的话,却是可以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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