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防疫攻坚战中,我们看到,多地出现以挖坑、堆土、置水泥墩、断桥等简单粗暴的防御手段达成封村断路的目的。这种手段获得了自媒体纷纷点赞“硬核”。虽然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时也带来路面被破坏,物资运输车和紧急救护车都进不去,“硬核”阻断道路交通则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案情回顾】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某市D村村委会为控制村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未经上级政府批准,擅自将通往村庄的必经之路挖断,导致部分村民因病紧急出行存在障碍,急救车进不来,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沈阳盈信刑事律师普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一、全力保障公路畅通。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保障复工人员、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防疫物资运输,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和重点防疫物资运输畅通,除县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公安检查站、高速公路出口检查站外,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运输车辆通行,对已实施的,由属地乡镇街区政府责令于 2 月12 日零时前恢复交通,并实施常态化监管。对拒不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盈信律师提醒您】
隔离疫情,不能以破坏道路为代价。切莫选择堆石头、挖坑等类似的方法封村封路,要做到科学“封路”。无论何时何地,请为救护车、消防车保留一条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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