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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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处罚?沈阳盈信刑事律师普法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680人看过


有贪污行为,会侵犯到国家司法机关活动的廉洁性,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犯了贪污罪,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沈阳盈信刑事律师普法,关于贪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处罚?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贪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二、贪污罪如何处罚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日常中,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3万元,但是并不意味着贪污3万元以下,就不犯罪。贪污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为此,贪污罪的定罪,除了要看贪污的金额数之外,还应该考虑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

  三、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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