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9年3月20日23时,李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某镇的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初中大门口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王某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李某弃车逃离现场,后于3月21日到公安机关自首。
王某被人及时送往医院,但因多处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盈信刑事律师普法】涉及到交通事故,第一首先确认是否有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这是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最关键证据,也是受害方索赔的关键证据之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并完成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量刑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酒后驾驶其无合法手续买来的二轮摩托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李某肇事后逃逸,次日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家属积极协助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求得对方谅解,故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09年9月7日,法院依法宣判: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交通肇事逃逸,会增加更严重的后果,交通肇事导致一人死亡,占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谅解等情节考虑下,缓刑可能性很大,但是一旦逃逸,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也基本上错过了缓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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