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 执业资质:12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沈阳刑事律师说法:缓刑假释的考验期?缓刑和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397人看过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国家的法律是约束人们也是管理人们,但是也是有人性的。有些罪犯判了刑符合缓刑的条件是可以缓刑的,那么缓刑假释的考验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和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

  (一)缓刑的考验期分以下几种: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假释的考验期分以下几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二、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一)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二)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的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三、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是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拘役的缓刑和有期徒刑的缓刑的考验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缓刑假释的考验期的相关知识。

盈信刑辩律师团队,沈阳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领域覆盖刑事辩护:律师会见、涉黑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等。沈阳专业刑事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刑事辩护业务。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