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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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有意传播艾滋病违法吗?恶意传播艾滋病属于什么案件?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775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当大家听到艾滋病的时候都是比较害怕的,因为这个疾病是非常吓人的传染病,而且现在这类疾病的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可能还会有报复社会的人进行恶意传播。那么有意传播艾滋病违法吗?

  一、有意传播艾滋病违法吗

  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九十五条【重伤】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二、恶意传播艾滋病属于什么案件

  恶意传播艾滋病毒构成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审查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0条的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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