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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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挪用单位资金两万,五个月没还会坐牢吗?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10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427人看过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区分,那么挪用单位资金两万,五个月没还犯法吗?是否成立刑事犯罪呢?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成立挪用资金罪。所以,如果挪用单位资金2万,过了5个月都没还,成立挪用资金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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