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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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说法: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怎么判?

发布者:王增锴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1042人看过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那么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怎么判呢?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应分析行为人对于死亡的心理态度。如果对死亡结果是过失心理态度,应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如果是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则应当依照《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并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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