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连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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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委托人追回借款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

发布者:鲜连发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30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冯XX(委托人)

被告一:苏XX

被告二:金XX公司(由被告一控股)

  原告与被告一为民间借贷关系。原告共计向被告二支付74万元用于投资。嗣后,被告二返还部分款项。原告与被告一对账后,双方确认将投资款转为了借款,并签订《借条》一张。但被告一未按约还款,故我方委托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认为委托人原告与被告一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一未按约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原告的利益,律师主张了公司为第二被告、也主张了约定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目的并非是所有主张都需要得到支持,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补偿原告损失。

  经过法院公正裁判,绝大多数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我方委托人成功追回借款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

  律师建议:对于借条等密切关系自身权益的文书,由律师起草或请律师审查一下,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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