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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轻微伤是否附带刑事责任

作者:段国华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6次举报

人身伤害事故是非常多的,如果人身伤害是故意伤害造成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构成轻微伤是不是附带刑事责任?

一、构成轻微伤是否附带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造成受害人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轻伤鉴定的原则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伤情的,才会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构成轻微伤的,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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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国华律师(欢迎来电进行咨询:1380293878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曾在法院工作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在广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0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