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蕾律师

  • 执业资质:1371020**********

  • 执业机构: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发布者:钟蕾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45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设备租赁合同应注意法律问题

    尽管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上设备已经非常普遍,但绝大多数租赁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甚至还有很多当事人根本就不签订任何合同,而由于建筑合同通常履行期限都很长,这就使得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各种纠纷。有相当多的当事人对此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仍然将自己的业务经营局限于“朋友关系”上,这是十分危险的。

  一、关于租赁设备

  1、当事人一定要认真填写设备情况。设备情况主要是约定租赁的标的物及其范围、附属部件数量和品牌质量。明晰的设备情况清单在设备租赁过程和交还的时候能够避免许多争议,即便有了争议也容易解决。

  2、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3、我这里特别强调要在合同中规定,出租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建筑设备尤其其中设备的从业人员都清楚设备检验的作用。

  二、关于设备的交付

  1、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和地点,严格履行交付手续对当事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事人到底是否履行了合同?是否及时地履行了合同?设备风险从什么时候转移?租金从什么时候起算往往也必须与设备交付联系起来。

  2、另外,合同签订后可能情况有所变化需要对交付时间地点作出变更,这是可以的,但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关于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租赁合同应规定:出租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前一定期限比如14天向承租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承租方做好预埋件的预埋工作。安装现场是由承租方控制的,所以,租赁合同应要求承租方负责确定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如隐检记录、混凝土试验报告单、接地电阻测量记录等复印件由承租方盖章或签名后交付出租方签收。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若因基础下沉或混凝土强度不够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当然,如果是因为出租方提出的技术条件有错误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也应准备其他配套条件,承租方负责准备专用的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更了解自己的设备,因此,设备安装由出租方负责更合理,但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安装费用是否包括在合同的其他部分之中,还是单独收费要写明确。设备安装应由持有拆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出租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安装。安装设备必须另外签订安装合同。安装完毕后,承租方负责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及验收资料。这是因为设备验收是在承租方的现场,由承租方组织更方便。但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进行验收,因为出租方更了解验收程序。但法律上最要紧的是验收完毕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四、 关于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关于合同价格,当事人一定要约定清楚包括哪些费用,如果有其他单独收费的一定要单独列出来,否则,则不能要求出租人额外支付费用。租赁合同最好将总费用分解为两个部分,其一是承租方应支付出租方设备进场费、拆卸、安装、运输费等费用。

  另外,合同中确定按月计算的设备租赁费用。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用计算的截至时间为出租方收到承租方要求归还设备的书面通知的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按照每月30天折算。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一定期限比如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租金起算时间和支付时间一定要写明白。

  租赁合同应最后规定,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出租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期间,除非根据本合同,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双方均不得变更合同价格。这就是说,出租方要在这里把所要收取的费用列清楚,不能额外再要求其他费用。

  五、关于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一个是维修责任,租赁合同应规定:设备发生故障,出租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以后一定时间比如2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损失。另一方面,既然维修不可避免,因维修而造成的停机也是正常的。这种情况下,承租方不能要求出租方承担损失。租赁合同应规定:出租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一定时间比如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承租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一定时间比如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果停机时间特别长(大于十四天),承租人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另外承租塔吊。

  2、租赁合同应规定出租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其中包括机长一。这

  3、塔吊运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其他的配套人员,因此,租赁合同应规定:承租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随着工程的施工,建筑物不断增高。租赁合同应规定,当塔吊需要顶升或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承租方应在一定期限比如7日前通知出租方。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出租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检查记录存档。承租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六、 关于租赁合同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如将租赁塔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出租方,租赁塔机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法学上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叫做“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其他人,承租人的承租权、使用权应当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承租。新的所有人不能将租赁物拿走自己使用或出租给其他人。

  2、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承租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七、关于设备的保管和风险责任

  关于设备保管和风险很多合同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上,这部分内容也非常重要。由于租赁设备是在承租人的施工现场,因此,规定由承租人保管设备是比较合理的。

  八、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应对合同解除采取了比较自由的方式。

  对于承租方违约,租赁合同应规定: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应当按每日按一定比例比如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承租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用超过一定期限比如28天,出租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超过一定期限比如56天,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承租方另外支付本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九、 设备交还

  承租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出租方。这个通知表明承租人计算租金的期限的截止日期。如果承租方不进行这样的通知,表明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设备,租金就继续计算。因此,租赁合同应规定:出租方收到通知或承租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出租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一定时间比如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承租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十、 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造成己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一定期限比如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该期限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一定期限比如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另外,租赁合同的纠纷解决最好约定设备施工现场所在地经仲裁或法院审判解决

  十一、 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履行合同的正式代表人及其地址。如果履约过程中变更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传递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这些看似琐事,但都是在实践中经常影响判决结果的关键问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