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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作者:孙明明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0次举报


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有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没有具体的期限。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一、委托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

1、委托合同的期限可以有委托人与受托人进行约定,没有具体的期限。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亲自处理及转委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口头合同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1)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常见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合同行为。

(2)但口头合同的缺点也很明显: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

2、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

(1)多以合同书、信件和(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

(2)书面合同较为安全,能有效地预防和辩明纠纷。但书面合同会影响交易的便捷,凡事必起草条文并签字盖章,有时容易丧失商机。

3、当事人可以根据交易时间的紧迫程度、双方的信任度、合同标的额大小、履行期限的长短、交易对双方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或者对合同进行公证、鉴证等。


孙明明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301201410377230。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30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保险理赔、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